一、《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的应用
以前我们公司的制度都是总部统一制定,领导审批后,员工入职的时候在制度学习手册上签字画押。学了劳动法之后,我了解到这样做是不合法的,公司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并且需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才能生效。于是,我向公司建议重新修订公司的《员工奖惩管理办法》,而且在店长会上组织员工进行考试。
二、劳动合同及相关协议修改
公司以前用的合同有些地方是和劳动合同法相违背的,比如企业裁员时告知劳动者就可以解除合同;员工违反保密相关规定需要支付违约金等。经过我修订后的劳动合同,内容更加完善合法。
经过制度和合同的修订,公司只要涉及到劳动法相关的内容都开始征求我的意见了,而且只要涉及到相关协议的起草基本上都是由我来负责。
三、退休返聘操作细则
随着公司用人需要,目前公司已有300多的退休员工,如何对这部分员工进行管理,降低用人风险,是公司面临的非常现实的问题。领导看我对劳动法比较了解,把这个任务交给了我。通过相关法律法规的查阅,以及请教同学,最终制定出了操作细则。从目前的实施情况来看,效果还不错。
另外,因公司目前在实施用人模式改革,为了更好地激励员工,公司采取多种用人模式,比如合作制、劳务派遣、非全日制用工、退休返聘、全日制用工,趁着这次系统的学习,让我结合实践对劳动法的相关法律法规又进一步的加深了理解。
在学习老师课程的同时,我还关注了2个公众号(劳动法库、人力资源法律),这2个公众号每天都有案例更新,让我能够学习各类法条在实践中是如何应用的,但是我沟通能力不太好,所以如果真正处理劳动关系的话,还有很大的上升空间,这将是我下一步学习的重点。
最后,非常感谢老师,能够倾其所有的把知识教给我们,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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